根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6〕312号),北京市从事商品房销售或销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2006年9月1日起,须通过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考试,领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考试合格证》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注册后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