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建委《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6〕312号),北京市从事商品房销售或销售代理业务的人员自2006年9月1日起,须通过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考试,领取《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考试合格证》并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注册后持证上岗。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审核销售员注册备案、变更、续期及注销的相关材料,并发放上岗胸牌。
一、注册备案
通过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销售员在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前应办理注册备案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销售员向从业单位(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业单位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频道填写打印《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备案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从业单位同意后加盖公章;
3、持《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备案申请表》、《合格证》到中介协会进行注册备案(可以由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4、中介协会审批后在《合格证》上加盖“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备案专用章”,并统一发放“上岗证”胸牌。
二、注册变更
销售员变更从业单位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销售员向从业单位(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业单位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频道填写打印《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从业单位同意后加盖公章;
3、持《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变更申请表》、《合格证》到中介协会进行注册变更(可以由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4、中介协会审批后在《合格证》上加盖“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备案专用章”,完成注册变更。
三、续期注册
销售员注册的有效期限为两年。两年内销售员应至少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不予以续期注册;考试合格超过两年未从业的,须参加继续教育后方可予以注册。续期注册具体程序如下:
1、销售员向从业单位(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业单位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频道填写打印《北京市商品房销售员续期注册登记表》,并由申请人签字,从业单位同意后加盖公章;
3、持《登记表》、《合格证》到中介协会进行续期注册(可以由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4、中介协会审批后在,《合格证》上加盖“商品房销售员注册备案专用章”,完成续期注册。
三、注册注销
销售员不再从事商品房销售或销售代理业务的,应及时办理注册注销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销售员向从业单位(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业单位凭用户名、密码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频道填写打印《商品房销售员注册注销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字,从业单位同意后加盖公章;
3、持《商品房销售员注册注销申请表》、《合格证》和上岗胸牌到中介协会进行注册注销(可以由开发企业销售部门或销售代理机构统一办理);
4、中介协会审批后在《合格证》上加盖“商品房销售员注册注销专用章”,并收回上岗胸牌,完成注销。
中介行业协会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莲路5号建设大厦702
联系电话:63959552 6395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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