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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规 销 售 行 为 举 报 投 诉
为查实情况,请投诉人注明联系方式。被投诉行为一经查实,市建委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处罚,违规行为记入企业
信用档案,予以公示。市建委投诉电话:63958811。
投诉前请仔细阅读下面文件:
《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交易市场动态监管的通知》(京建交〔2006〕3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交〔2006〕4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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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号
或房屋所有权证号
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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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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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
销售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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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通州区
房山区
顺义区
门头沟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密云县
昌平区
延庆县
平谷区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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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项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投
诉
事
由
不按期开盘,无理拒绝消费者的购房要求,未按规定公布开盘进度和价格
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诚意金、发放购房卡、排队放号、内部认购等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订金)或预付款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进行内部认购、私下签定协议,诱骗消费者争购
连续订立撤销认购书或签订虚假合同
倒卖房号,购买多套房屋后退房或退订
显示其它投诉行为
其它投诉事由
一、开发企业违规行为
不符合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或者预(销)售商品房
将未经主管部门备案将商品房现售
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
委托没有资格或未经注册的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预售契约或现房买卖合同前企业未向买受人明示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补充协议)
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预售许可证
伪造、涂改、租借、转让、冒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一房多售的(网上未完成合同解除和预售登记备案注销,将房屋销售给第三人的)
未将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用于工程建设
未提供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面积预测
未经规划或相关部门批准,修改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面积
预售商品房时,未公示商品房预售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和共用面积分摊情况或未在合同中明示共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内容
预售商品住宅未按套内面积计价
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不实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的(以内部认购、选号、协议等方式私下进行签约)
未按预售许可内容预售商品房
未通知抵押权人,擅自以出售、出租、交换、赠与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隐瞒商品房已经抵押的事实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虚拟买卖合同、囤积房源
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
未接受认购人委托的情况下擅自设定密码
变相转让预售房屋,从中收取费用
未向相关部门如实申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格(低价逃税或高价骗贷)
在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未持相关资料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2006年9月1日后聘用未取得注册备案《合格证》的销售人员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委托房屋销售代理机构在其委托范围内发生违规行为
双方签订认购书或买卖合同后,收回全部合同文本,未交买受人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合同中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应当由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
应按合同约定退房,但不按合同约定退还房价款
将未达到约定条件的房屋交付使用
交付的商品房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未按规定结付房款
买卖合同中未约定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但交付商品房时,强制代收代缴税费作为领取商品房钥匙的条件
交付的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
交付的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
未按规定实行分户验收即向购房者交付房屋
交付的商品住宅经检测不符合我市节能规范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活动
未在商品房预售广告中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文号,或未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不移交有关资料
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销售商品房前,未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销售商品房前,未制定业主临时公约
销售商品房前,未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中未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
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
与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与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不一致
不全额交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违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招标
其他违规行为
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
代理销售商品房时,未在售楼场所的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代理销售商品房时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2006年9月1日后聘用未取得注册备案《合格证》的销售人员从事商品房销售业务
销售人员发生违规行为
其他违规行为
三、房产测绘单位违规行为
未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商品房面积预测
在房产面积测算中未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在房产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
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
在房屋竣工前对房屋进行实测
房产测绘成果未按规定备案
其他违规行为
四、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
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其他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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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或事情经过
被投诉销售
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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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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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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